第四版:文教·体娱总第4358期 >2023-07-07编印

国家级说唱文化(宝丰) 生态保护实验区专栏
曲艺传承发展计划
刊发日期:2023-07-07 作者:  语音阅读:

(七)组织展演活动,繁荣曲艺市场。组织举办“全国非遗曲艺周”活动,展示曲艺传承发展成果,推出曲艺优秀传承人和优秀作品。鼓励各地组织区域性曲艺会演,逐步形成曲艺专题品牌活动。扶持马街书会、胡集书会等民间曲艺展示交易集市的发展。鼓励各地在各种曲艺相关展演会演中增设交易环节,推动曲艺演出交易。鼓励和引导曲艺项目进入城市和乡村旅游演艺市场,与当地旅游发展相结合,拓展更大发展空间。

(八)开展曲艺普及,扩大曲艺受众。定期组织开展曲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普及曲艺知识,推广曲艺项目,培养曲艺受众。鼓励对曲艺及其相关环境开展整体性保护,维护和培育曲艺传承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有条件的地方鼓励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鼓励各地积极借助各种媒体资源,创新传播渠道,搭建传播平台,加强对曲艺的宣传报道,扩大曲艺的社会影响,为曲艺传承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九)支持学术研究,加强专业指导。鼓励相关院校、研究机构、非遗保护机构等积极开展曲艺项目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曲艺项目的传承发展规律,重点挖掘整理曲艺所蕴含的当代价值、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为曲艺项目的传承发展实践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曲艺理论研究,推动完善曲艺相关学科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加强部署。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曲艺传承发展工作,认真落实本计划各项任务措施。文化和旅游部负责本计划的统筹部署,定期对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检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计划在本区域范围内的组织实施,根据各项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市、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定的责任分工,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二)统筹力量,加强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指导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所在地区非遗保护中心发挥进一步管理职责,加强与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和各类表演团体的业务联系,并引导区域内各方力量参与项目保护传承,壮大工作队伍。

(三)落实资金,加强保障。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为本计划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各地积极协调本级财政,为本地区曲艺项目传承发展提供相应资金扶持,或纳入相关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同时,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动员和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曲艺传承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