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居民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和王子孟新型社区房屋契税补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我县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和王子孟新型社区房屋,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费(房屋交易契税)的购房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一)补贴方式:契税补贴采取先缴税后补贴的方式,购房人在办理完契税缴纳手续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申请契税补贴。
(二)补贴标准: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期间缴纳房屋交易契税的,按照房屋交易契税金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执行时间以完税凭证所载开票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缴纳地点。宝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契税征收窗口。
(二)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办理程序。购房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局窗口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和领取土地出让金缴款单,到二楼税务局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及印花税(土地契税税率4%,印花税税率0.025%)。
1.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人需提供身份证、购房协议(合同)、购房收据(王子孟新型社区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已缴纳销售不动产税的证明)、有足够金额的银行卡(信用卡);
2.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有足够金额的银行卡(信用卡)。
(三)购房人需携带有足够余额的银行卡(支持信用卡),并结合本人不同情况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后退回,需留存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办理房屋交易契税缴纳手续(已办理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无需办理):
1.购房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王子孟新型社区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已缴纳销售不动产税的证明)、户口簿、房屋分户平面图(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1窗口领取)、不动产查询信息报告、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票据;
2.购房人已婚。身份证(夫妻双方)、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王子孟新型社区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已缴纳销售不动产税的证明)、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房屋分户平面图(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1窗口领取)、不动产查询信息报告、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票据;
3.购房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王子孟新型社区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已缴纳销售不动产税的证明)、户口簿(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房屋分户平面图(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1窗口领取)、不动产查询信息报告、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票据;
4.购房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王子孟新型社区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已缴纳销售不动产税的证明)、户口簿(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簿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房屋分户平面图(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1窗口领取)、不动产查询信息报告、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票据。
(四)房屋交易契税现行适用税率如下:
四、补贴申领及发放时间
为方便购房人申领补贴,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设立“契税补贴专窗”,购房人缴纳契税后,在“专窗”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宝丰县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缴纳票据、房屋交易契税票据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购房人申领补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购房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购房人未在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前申领补贴或未按规定提交申领补贴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
宝丰县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