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平安·法治总第5033期 >2026-07-13编印

德法共治润乡野 多元解纷开新花
闹店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刊发日期:2026-07-13 作者:  语音阅读:

  一起涉及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纠纷,双方僵持数月,赔偿数额各执一词。近日,在县人民法院闹店法庭法官的调解下,仅用数天时间,让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5年夏,原告贾某在被告某旅游公司经营的景区游玩,因设施脱落致使贾某受伤,贾某向某旅游公司及该公司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金,共计30000余元。因某旅游公司认为贾某违规操作导致损害发生,其自身具有过错,故不愿承担全部责任。贾某认为某旅游公司并未在游乐设施旁设置提示牌,故认为某旅游公司应与某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双方相持不下,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案涉景区刚好毗邻王子孟村,考虑到王子孟乡贤文化在当地的影响力强、认可度高,便当即决定这个纠纷要借助乡贤文化之力来解决。7月6日上午,在法官召集下,原被告及王子孟村两名调解经验丰富的村干部,在王子孟村委会围桌而坐。原被告陈述各自诉辩理由后,村干部讲述了王子孟村乡贤文化中“以和为贵”的传统,让旅游公司认识到“和”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只有对游客负责,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才能打造近悦远来的品牌效应。同时,村干部建议双方能够换位思考,才能放下隔阂、消除分歧。贾某考虑到某旅游公司在前期为其垫付了3000元医药费,对某旅游公司的态度较为满意,愿意调解处理。后经法官向当事人释明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及自身注意义务的法律规定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某旅游公司当庭赔偿贾某4000元,某保险公司15日内日赔付贾某20000元。

  此案的顺利化解,是县法院闹店法庭“王子孟调解法”在新型社会治理场景中的一次成功尝试。借助乡贤文化之力,以情破冰;依照事理常情,以理划界;坚守法治之正,以法定音。今后,闹店法庭将继续深挖“王子孟调解法”品牌内涵,推动这一生于乡土、成于实践的治理智慧,让司法不仅有辨明是非的力度,更有抚慰人心的温度。(姚向阳 周亚飞)